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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市总工会获悉,沃尔玛武汉中山大道分店和徐东大街分店工会与行政方签订了集体合同,明确了公司员工工资增长要达到8%等内容。
这份涉及武汉沃尔玛近900名员工的集体合同共11章33条,包括了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内容。合同明确规定,2008年、2009年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为8%。
8月6日,企业工会方依法主动向行政方提出协商要约,行政方及时予以回应。同时,双方依照一定程序各产生了6名协商代表,双方就职工关心的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问题进行了反复的磋商和协调。8月26日,沃尔玛工会和行政方进行了正式的平等协商,最终签订了集体合同草案。
市总工会认为,这是一个企业和职工“双赢”的成果,将有力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使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纳入法制化轨道。